2005年11月2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肉贩两耳光 赔钱还判刑
郑锋

  衢州衢江区一肉贩吴德清因犯故意伤害罪最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。
  6月9日,女村民张某到云溪乡某菜市场买肉,因价格问题与摊主吴德清发生争执。吴德清就打了张某两耳光,将张某耳部打成轻伤。
  事后,吴德清主动投案,还赔偿了张某经济损失7100元。